非法携带沉香木入境可能触犯走私珍稀植物罪

发表时间: 2019-12-09 21:00

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罗洁琳 通讯员 赵笑微 胡丽娴

据深圳海关消息,5月23日,该关隶属皇岗海关在福田口岸旅检入境大厅从一名内地旅客背包内发现有未向海关申报违规携带入境的疑似沉香木9.4kg。目前,该案件已移交处置部门处理。

当天下午,一名旅客经福田口岸无申报通道入境,该旅客携带一个背包,神情紧张、行色匆匆,引起了当值海关关员的警觉,关员随即对其行李进行详细地查验。经查验,关员在其背包内查获大量木材,散发淡淡的香气,疑似为沉香木,重量达9.4kg。

5月28日晚,一名内地籍旅客从文锦渡口岸入境,海关关员通过X光机对其行李物品进行检查时,发现其行李图像可疑。进一步查验发现该名旅客随身携带背包内藏有大量木块,表面潮湿,形态不一,散发香味较为独特,现场初步鉴定为湿沉香木,共7.8千克。在查验过程中,当事人试图逃离海关监管区,被查验关员追回。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海关处置部门处理。

沉香木为我国二级保护植物,且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携带、邮寄或者运输上述物品出入境的,必须事先取得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并提前向海关申报,依法接受海关查验。无论数量多少均涉嫌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或珍稀植物罪,将追究法律责任。旅客出入境前应主动了解相关海关法律法规,切勿携带相关物品进出境。